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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31日,我方车桂L3xxxx从四塘镇方向拉着乘客向平果县城方向行驶,对方车桂L35700从平果县城往坡造方向行驶,在同福砖厂爬坡路段时,我方按正常路线行驶,对方爬坡占道超速行驶超车,快速向我方车冲过来,我方紧急向外避让,但还是被对方撞到身车尾部,对方车撞完后,连停都不停,直接快速一直往前冲。后面一路上有车友看到车牌号,接着报警,并查到车主,几天后车主开着车来投案,但说车是外借朋友,不是自己开,并同意赔偿所有损失。我们见对方好说,我们也不想把事情拖太久。双方商定好,包括乘客的赔偿损失等共24000元,结果付款时,对方又说钱不够,先付17000元,余下的7000元,第二天到交警双方签字时,再付清,结果到现在爱理不理。去交警问几次,每次都说也在帮我们通知人过来。现在想直接通过法院来起诉对方.如何起诉?

交通事故
2011-01-02 11: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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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