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湖南郴州人。老婆是陕西人,我想把老婆的户口迁移到湖南来。请问要些什么手续才可以办理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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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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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办法的明文规定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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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