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按揭的房子准备销售,为了省事,找了家房产中介公司帮忙销售,对方提出可与我们签定全程独家代卖合同,要求就是只能在他那里登记销售,不能再委托其他人销售,他交500元给我做为保证金,如三个月内未能销售出去,则不退还这500元给他。如果我们违约,则以销售价20%作为违约金(大概三万七千多)。当时一心想把房子卖出去,我老公就跟他们签了,也帮我代签的,合同是由对方提供的,现在我不想卖了,请问能不能中止与中介公司的合同,怎样才有不违约呢?
注:当时是我老公帮我代签的,我未到场,而且我觉得赔偿金额也太不公平了,他赔我们500,我们赔他们就要赔三万七千多,请问这合同有效吗?
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