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市浑南新区的被拆迁户,(09.12--10.01拆迁的),就室内装修补偿这事我有些问题请教,有些人家装修的根本没有我家的好,可人家相应的都得到了补偿款,而我家却没有,我询问拆迁公司,得到的答复是,说评估公司认为我家的标准不够。后来我又与评估公司进行商讨,他们回答的依然是我家的标准不够,我和他们说。我家的标准够与不够是用事实来说话的,不是某个人说了算,装修没有我家好的都够标准,不行我们就进行照片对比,(拆迁时,评估公司都给被拆迁户拍了照片),他们回答说,公司有规定,照片是保密的,不能随便看。我说最起码得有个评估报告吧,他们说够标准的有,不够标准的没有报告(我认为他们说的话根本就是敷衍)。最后他们说如果有疑问找信访办,我找到信访办说明情况,他们让我去找拆迁办,拆迁办又让我找拆迁公司,拆迁公司又说有疑问找信访办。这么些的办,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一共就几千元的补偿,办起来咋就这么难啊,希望得到你们的法律援助。无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