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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6日我开机动车与一电动三轮车相撞,交警判定为同等责任,现在我已垫付7000元,医院总共花费21000元(我去医院查的帐),而且我已申请了医疗垫付,这两天就能到账,但是家属说账上就剩60元了,要我去交钱,我觉得我垫付了不少了,也就是一两天的事垫付的钱就能到账,而且伤者手术已经做完一个星期了,比较稳定,就差拆线和保守治疗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想再垫钱,也不想撕破脸皮,现在家属老是给我打电话,已经影响到我的正常工作了,我该怎么办?如果他们一直赖着不肯出院怎么办?还有同等责任的赔偿问题怎么解决啊?恳请给予解答。

交通事故
2010-12-20 20:13: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建议暂停支付,待其诉至法院后再行解决赔偿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