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装饰公司做事 ,自己找去的,因为是第一次出来做事,很想把握,老板说给我实习平台,工资每月就给点生活费,做了一个多月了 ,我问工资的事,他说现在还在 实习,要满三个月再一起给,我问每月多少,他说五六百,做了三个月后,过了八天他给了我500,说是实习本来没工资的,就给我500,说实习过了才试用期,我问多少,他说600一月,我今天就没去了。请问我还能要到钱吗?做了三个月啊,就是来回公车钱都不够啊!!!
没有任何书面凭证,进去他就要我交了复印件和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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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实习的话,则对方可以不支付工资,而仅仅支付你一定的补贴费用。但是如果是试用期的话,必须是正式工资的80%。因为实习一般是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的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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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的最低工资是每月920元,请直接到劳动部门监察大队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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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提供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这样才能证明你与他建立了劳动关系。
无论你是否实习阶段,你的工作都应当得到报酬。
最起码,你都可以要求企业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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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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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