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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首先向你致敬,其次再给你说事情的经过。 我爸爸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狂躁型精神分裂症不定期发作18年前发作过一次,这10多年一直用药物控制的很好还可以给人家打打工看看工地)2010年11月22日早精神病发作在工地把他的一个工友用斧头砍伤,上嘴唇左边8公分裂伤,断了5颗牙齿,头上还有几处擦伤,作为精神病的监护人我跟我妈从人家入院开始一直陪护到医院大夫给伤者家属说外伤完全治愈一切检查正常可以出院了,可是一直到现在人家都没有出院(医院的所有医疗食宿费用8千多都是我们出的)。事情总要有个了结是吧,所以我们回村请了两个说事(调解员)的想把这事给结了,没想到人家开口给我们要4万元(掉5颗牙齿人家按7颗牙齿算,误工费人家按一年的算其次就是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想请律师给分析一下我们该承担哪些责任我们承担毕竟人家受了伤害,可是也不能讹人吧( 期待您的回复

民事相关
2010-12-19 21:16: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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