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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在厂里上班,9点多钟的的时候我的一个同时说我干后少,跑过来骂我,我当时很生气但是没和他说什么,吃完中饭上班的时候,我看到他没来干活,我就打电话骂他,说他怎么不来干活,他很生气的问我,在哪里,后来来找我,就在我脸上打了一拳,我就踢了他一脚,他抓住我的腿把我的腿拜断了,后来拍片知道是左腿脚裸上端处两根骨头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医生说可能没有什么后遗症。1我想问这算不算工伤?2如果不算工伤,公司是不是也要赔一些?赔百分之多少?3像这样的事故大概要陪我多少钱?谢谢了。

民事相关
2010-12-19 18:14: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工伤的可能性小,你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 鉴定结果向对方索赔。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由行凶者赔偿,而且达到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 不构成工伤;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多少需要做伤残鉴定才能确定。
  • 应该报警,验伤后如果属于轻伤,对方构成犯罪。如果不算工伤企业没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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