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爸爸车祸去世,奶奶健在却神智不清醒,姑姑大大们要求按照继承法,代表奶奶将我爸生前的总财产的1/6给奶奶(6/4属于妈妈,6/1属于我,6/1属于奶奶),爸爸在世时有两套房子是以我的名义买的,现在姑姑们提出,我名义下的房产,也应算作我爸生前的遗产,一并视为爸爸的总遗产。请大家明确告诉我,法律上是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是,我和我妈只有把房子都卖掉才能还清他们代表奶奶应取得的遗产。

继承
2010-12-21 10:58:2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名义下的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 1,遗产是指死者的个人财产,所以你父亲的遗产仅限于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你自身名下的财产属于你个人,不是遗产,不会用来分配.
    2,你和你妈妈,奶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三者平分,但要体现养老育幼,照顾弱者的原则.
  •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有第二顺序继承。
  • 你姑姑没有分配的权利。房屋是你的财产权利。
  • 你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你爸爸的遗产你奶奶有继承权
  • 你名下房产,他们无权要求作为遗产分配。
  • 最好委托律师办理。
  • 你名义下的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不需要拿出来继承分配。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