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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因为家庭暴力我想离婚但房产存款全在男方名下,我应该怎么办?房子是结婚前男方家买的,他的名字,离婚后我能要求补偿经济损失吗?银行存款在男方名下,有些钱寄回老家给他父亲做房子了(是姐弟三人合伙做房子卖),其它的在他存折里,我没有帐号只有密码,还有股票是他的名下。这些我能要求他补偿吗?合理吗?能要求赔偿损失费吗?

民事相关
2010-12-19 12:51:1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房产属男方个人财产,你不能要求分割。婚后存款和股票收益你可以要求分割。建议搜集保留好证据,如存款和股票的纸质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诉讼中用。
  •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主张存款及股票收益的分割.
  • 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他均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均分,丈夫暴力,可主张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争取权利。
  • 婚后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子、存款、股票收益等,不管以谁的名义存在。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可以要求补偿。具体可来电咨询。
  • 1、房屋婚后没有共同还款的,没有补偿
    2、可以在起诉后申请法院调取存款记录,存款属于你们共有
  • 存款的股票属于共同所有,房产如果婚后没有还款,你不能分配。
  • 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他均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均分
  • 在一方名下问题不大,均视为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离婚诉讼首先要让律师固定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被告方在东莞满一年的证据,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证据,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以及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证据)这样才能达到诉讼目的。你可与我联系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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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