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中午在学校宿舍,A某因为去B某、C某、D某宿舍217要A某宿舍的水壶后争吵了起来,而且撕打在了一起,最后A某脸部肿起离开217宿舍。A某回到自己宿舍后拿起木棍就回去找了他们,又撕打在了一起,最后把B某跟C某的头部打破,一个缝了9针一个缝了13针。事后我们家先承担了少许费用,但是B某跟C某跟A某家要8万了事不然就报案。本案中的当事人都满16岁但都不满18岁,包括A某。如果报案A某会被怎样判刑。学校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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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学校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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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未成年,虽然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赔偿到位,会判缓刑,自首更把握。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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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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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涉嫌犯罪,建议来电咨询,以利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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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十六周岁,给人造成轻伤行为应负法律责任,但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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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找律师介入维权,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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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