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采石厂因工受伤,四根肋骨断裂。脊椎粉粹性断裂,送往澧县*医院,医生说只要静养就可以恢复,但是一年了,不仅没好转,新长的骨头变成骨刺已经快压迫神经,不手术就会造成瘫痪,前半月,又只好请长沙医生在澧县*医院做了八小时的手术,第一;长沙医生说当是要即时手术的话就只要把断的骨头上上 钢板连起来就行,(有片子可以证明)而现在,要把这一年所长的骨头锯掉,(因是弯的}这样两边相连的话长度就不够,所以只的在中间加了个小骨头,大大增加了手术难度和风险,给病人带来很多痛苦,我想问,之前的*医院不及时动手术有没有责任?该负什么样的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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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提代之前医院的病历资料到卫生局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是医为之前医院的原因,须由之前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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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医疗过错,可申请鉴定,认定医院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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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医院是有责任的,应当及时要求封存病历以防医院修改,并申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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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