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
我方:A他方:B
事发时间:2008年9月8日中午12:00——13:30
事发地点:A家门前
事发经过:对于他方地基高出我方许多这一事,他方一直都没跟我方商谈接洽,对于他方的不尊重,我方却念着大家都是乡里乡亲,虽然我方与他方在房子的修建上有分歧,但是我方一直本着协商协调解决的意愿。9月8日由于要我当事人A从晋江回A地购买做面包材料就顺道回去看下情况,于当天中午时刻到达家中,恰遇他方当事人的父亲B2在场,我方A上前打招呼,并邀请对方到屋内喝茶,我方表示希望事情能够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不料对方却不领好意,口出恶言,挑衅我方,我方敬重他是个老人家,退让三分,并未与他发生正面冲突.就在此时,对方当事人B乘坐摩托车,冲到我家门口.不分青红皂白,抽出随身蓄意携带的两把尖刀,向我方袭来,幸好我方当事人A反映得快,跑到同村C处才得以幸免,没有受到伤害,此时对方却挥刀刺向我方当事人年近80的老父亲A2,在他大腿上捅了一刀,伤口贯穿大腿,造成大量的出血(法医鉴定为轻伤),而对方的父亲B2以及其妻子B3也从隔壁找来镀锌管来围攻老人家,将B2的手、头部、背部以及腿部等多处殴打伤,并乘车迅速离开,对方人手众多且有凶器在身,整个个过程中我方只有处于挨打的被动处境根本没有反手之力。事后我方报案立刻报案,并马上送病人到D诊所,由于伤情过于严重,诊所无法就治而后转到XX市第一医院治疗。
事发几天之后,对方得知我方商情严重,心里恐慌就诬赖我方将B打伤,送往XX医院治疗以此为幌子。而据大家所知B2在这之前一直就身体不太好,在农历7月15日之前又摔伤头部,一直出现头痛、头晕的症状,到位于XX的诊所治疗未愈。现在他方诬赖我方观将其打伤、是无中生有、信口开河、是毫无事实依据的。
以上是整个事发的经过,在目前为止,事情一直搁着,没有任何部门过问过,他方更是以B2为幌子,不但不赔偿我方的经济和名誉损失,还对我方多次进行威胁,要我方去派出所消案.我方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不料对方变本加利,欺人太甚,让人忍无可忍,为此小女子在此征朋友的帮助,请指导我们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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