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广东江门新会区河北村一家红木家具厂上班,在于2010年12月3号上午,左手中指未节被机器所伤一节。可以鉴定十级伤残。一,〈1〉公司没有办入厂手续,〈2〉公司没有同所有工人买保险,〈3〉公司没有工卡,老板自己用笔记本记,记作为工卡。〈4〉现在老板不付医院费用。请问怎样才能上诉公司?经过怎样的程序和部门?又要那些证据?
二, 《1》按工伤赔偿标准,我这样公司和保险公司包刮一切费用一次性能赔偿多少钱?《2》我工伤休息时间,由医院证明的休息阶段,是按我正常上班17元一小时,工伤休息时间的待遇不变吗?〈3》 我的左手中指末节已断,可评十级,公司可以赔多少钱?
三,公司不办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鉴定,怎样上诉?先到那些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