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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奶奶经年83岁了,最近1年脾气非常不好,自私多疑,在家里胡闹,对外人很好。把全家人折腾得不行都无法正常上班生活,大家都认为他有抑郁症,于是到医院检查是,脑萎缩+脑器质性精神病。但是奶奶思维很清楚,只是变了个人,性格和脾气变了,一般人是看不出他脑子有病.。是事情蹊跷的很,几个月前奶奶背地里做了一份公证,把自己的财产(房子)留给她的女儿,可是我父母和她生活20多年,再怎么说怎么能什么也没有,我爸爸也是他的儿子啊,她的女儿长期不在他身边,只是最近这几个月才把她接去住,。我们认为公证不合理,并不是为了多少钱,真的是心情无法接受,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 我想问的是:我们有可能推翻这份公证遗嘱吗?这样的遗嘱有效力吗?我们需要怎样做? 当时检查出病情,奶奶坚持自己没病,说要住精神病院马上就死,于是也没有治疗,也没有吃药,我们手上有的只有当天医生的诊断书,和住院通知书,并没有做什么精神病的法医鉴定。 我们家抚养老人20多年,他还有其他子女,一年也来不了几次,这么多年我们家尽到了孝道为此我们也牺牲很很多,可是最近1年因为实在受不了老人的改变和胡闹,才同意她去姑姑家住,而且期间还经常去看奶奶。有时候真感觉法不容情,有些事情在法律上很站得住脚,可是从情理和社会道德上缺站不住脚

继承
2010-12-17 15: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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