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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我们父母过世后,在进行分配遗产分配公证时,有一遗产继承人失踪,经多方查找渺无音讯,已经近五年了。公证处称找不到此人无法公证,需到法院起诉解决,由法院判决。请问没有此人的信息,法院能受理吗?我们可以不分给此人遗产吗?他没有尽赡养义务。该怎么办,请高人指点,要找律师吗?谢谢。

继承
2010-12-17 10:45:21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法院可以受理后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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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可以受理的。如果他没有尽赡养的义务,是可以不让他继承的。
  • 两种解决方式:
    1、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若符合宣告死亡条件可以申请宣告死亡。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继承。
    2、由法院缺席判决
  • 法院可以受理,找不到人可以缺席判决,如果他有继承权,你们不能剥夺。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法院应当受理,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继承权不能剥夺,但尽到主要赡养的义务可以多分遗产。
  • 法院受理经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
  • 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有没有继承权要法院来认定。
  • 你好,法院应当受理,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
  • 法院会受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以最大程度维权
  • 您好!
    只能诉讼解决来分割遗产,他可以少分或者部分。如需帮助建议电话咨询我。
  • 向法院申请,宣告此人死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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