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用卡借给朋友,因为他说有批货要进,资金一下周转不来,先借我的卡去周转,月底就帮我把款还上,可到了月底他只还了最低还款,我崔他还,他说周转不来,在拖段时间,之后就是每个月给我还最低还款,就这样一下子拖了十个月(期间的几个月都是还最低还款然后在刷出来,还跟我说什么他刷卡的时候签名是写他的名字的,有法律责任的,之后的几笔消费单没经过我同意都是先斩后奏的)。直到这个月11月份的最低还款没还,我崔促他还款,他说他正在讨债,过几天帮我搞定,等过了一星期后我打电话给他,手机关机了,去他租住的地方找他,邻居说他已经搬走了,我现在找不到人了,现在银行崔我还款,请问我要用什么途径来解决,报案有用嘛?
我有人证可以证明我卡借给他使用,还有几条短信息,卡到现在还在他本人手上,就是没有欠条,金额涉及到万元以上,不知道这些证据能否报案或者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