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到2011年元月6号到期,今天老板要我走。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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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于你是自己辞工,估计难以要到解职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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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然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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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合同期的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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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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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