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关于欠条的法律效力及在多长时间内是有法律作用的.
我跟男友一起5年,现在他变心跟了别人我要求赔偿,他自己提出还10万.
这期间他一直有用我的钱,数目不清,清楚的只是近一年他在学校时我提供的费用,大概是4万,具体明细没有.
他写的欠条具体内容如下:[今欠到某某壹拾万元(100,000),本人承诺于2014年底还清.落款:某某,2010年12月12日]这具体法律作用吗?多长时间以内有效?如果不归还,多长时间时间以内起诉有效?
另外现在发现一个问题,欠条上的2014几乎快变成2614了.
求老师帮我一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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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2015年1月1曰至2016年12月31曰期间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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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如是欠款人亲笔书写并有欠款人签名,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欠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欠款,你可以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提起诉讼,过期则失去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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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问题,记得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多催收,2016年12月31日之前起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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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在2015年初向他催款,如果他仍不偿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此期间如果他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你也可以起诉,如有其他问题请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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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欠条有效,你可以在某些2014至2016年期间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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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