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月2日到xx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再做保安的,当时他们非常缺人,部门经理xxx对我讲了2种工作待遇让我选择,1是上全天的每月700-900-1200元3个档次,每月4天休班,并对我说一般是900元因为我以前做过是不错的,再是钟点工4500,没有休班,我选择了全天,6月3日我就上班了,干了没几天他们提出要搞测评,当时我是尽力工作的,力争做到一般水平的900元工资,测评也不告诉结果,主任拿了份劳动合同让我签订,工资标准是700元我拒绝了签订,我认为他们是设的招工骗局,到月底我要求休班,他们说不够3个月没有休班,我提出不干了,他们就让我打辞职报告需一个月以后可以走,我要求调到钟点工,他们拖了10几天7月11日调为钟点工,并告诉只给400元工资,我是十分不满,8月2日中午值班,上午的班是空岗的,有遗留的工作主任让我做,我拒绝了并发了些牢骚,因此他对我开出了50元的罚款,我当时给他撕了罚款单,交了工号牌工作服,对他说我不干了,就这样离开了,我让他给我结算工作,主任说等审计完了通知我。到10月份了我去讨要工资,xxx经理说给我扣完了,以后我又去了人力资源部,他们是我是自行离职的不给,后来我又去找过主任也没结果,所以我到劳动部门去,他们说我是退休人员不归他们管,要到法院我不知应该怎样起诉都有那些程序,我看了不签订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您看我的条件符合吗?我可以讨要双倍工资吗?和我讨薪付的费用吗?到年底了在6-7月份炎热的天气我是在车场做保安的,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