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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大概是这样的,事情的原因要追始到文革的时候了,以前我外公家里有好几亩地,但是家里人丁又少,然后在分阶级的时候因为人少地多被划分成了地主,家里的几亩地也被分给了当时所谓的贫下中农,这就不说了,但是有一块一亩多的果地给留了下来,地还是我外公,也就是我们家的了,但是果地上的果树被分给了别的人, 然后在80年的时候耕种地被重新分配过,但是由于我们家那块地当时是不作为耕种地,所以当时也没有划分给谁,就一直默认是我们家的。 分到果树的那些人,只是在果树结果的时候来收收果而已。而我妈和我们几个小孩也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搬迁到了别的地方,户口已经不在村里了,几年前外婆还没去世的时候就一直住在那亩果地旁边,现在(2010.11)因为政府要征地起铁路和旁边的学校扩建征地征到我们这块果地了,可是那些分得果树的人这时候跳出来,说要跟我们分这块地所得的征地费。 而且现在主要是,因为是文革的历史问题,村里也没有什么文件或证件能证明这块地是我们的,当时也只是口头说把这几棵树分给她们而已,也没有写下什么文字类的东西证明是分给她们的。 现在征地的人也说了,地里的果树也有的赔偿。但是所得的赔偿费用肯定就不如土地来得多,所以那些人就要跳出来跟我们争了。 所以现在征地的人,就说既然这块地有争议,那就叫我们先搞清楚先再给签字哦。 唉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律师们,可以供给我们点建议吗?

其它综合
2010-12-15 09:35: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