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夏天,有亲戚找我岳父(72岁,没上过学)的房子替他担保贷款5万元,时间为一年(说是银行贷款),到时间亲戚没有钱还,2009年1月,中介的人来了(才知道不是银行贷款),说要改为7万元的欠条就行,只要亲戚还上就行,老人也不明白怎么回事,就糊里糊涂给他签字了,2010年亲戚还没还上款,中介人到法院要告,后来法院给调解,7万元变成了还款15万元,老人听亲戚说是给7万元就行,并答应他能及时还上,老人又一次签了字,2010年7月,亲戚还没还上款,法院开始按15万元扣我岳父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法院这种支持高利贷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我们如何办?谢谢您了。
-
7万元变成15万元?既然是经法院调解,还是说当时你岳父是认可的,否则,没必要调解。而一旦调解,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债务人应当履行,如果不履行,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如果认为调解书内容严重违法,可以申请再审。建议聘请律师。
-
7万元变成15万元?既然是经法院调解,还是说当时你岳父是认可的,否则,没必要调解。而一旦调解,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债务人应当履行,如果不履行,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如果认为调解书内容严重违法,可以申请再审。建议聘请律师。
-
建议就近委托律师办理。以免权益受损。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