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时按照习俗,给了女方6600元彩礼,同时还买了衣服、戒指、手机等物品,包括后来我父母给的见面礼一共1万2千元。后来女方提出了退婚,当时说一分钱都不少退,现在却反悔了。硬说是我先提出退婚的,老家的习俗是男方提出就不退钱,想把这一万多元据为己有。因为当时是电话说退婚的,没有人证和物证来证明是谁先提出退婚,但是给彩礼的时候有很多人在场。我想问下,如果起诉的话我可以胜诉吗?胜诉的话能要回来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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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起诉完全可以胜诉,女方必须一分不少全额退还款项;因为双方并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开时需女方需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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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法院会支持彩礼返还的请求。我是衡阳律师,如需帮助,请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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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法院会支持彩礼返还的请求。我是衡阳律师,如需帮助,请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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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