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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个问题好吗?交通肇事 (1) 发生事故地点,山东烟台龙口市,时间,2010年11月14日晚上6点50分,天下着小雨,天已经全黑,汽车与摩托车东西方向行驶,相撞,汽车一方的过错是,汽车左转弯的角度有点小。可摩托车一方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没有带安全帽,摩托车没有审验,晚上又没开摩托车灯,摩托车开的速度又非常快,路口处没有减速慢行,直接冲向汽车,当我们(汽车方)发现他时已躲闪不及,我们的汽车当时几乎在停止状态,我们是河南人,xxx公安局肇事科认定我方负主要责任。您看合适吗?对此有异仪吗?怎么办? (2) 发生事故后我方积极采取措施,拨打120,拨打110,并送医院治疗,出事15日后死亡,摩托车一方提出的赔偿是否符合国家赔偿规定: 摩托车一方60周岁,农村户口,现在居住的是龙口市一个规划了的新农村,可对方非要求按城市户口进行赔偿,医药费10万元,死亡赔偿金37万元,丧葬费1.7万元,精神赔偿费10万元,总共将近60万元,不然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你的看法如何?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刑事案件
2010-12-15 08:58:2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刑事责任是摆脱不了了。具体赔偿数额要看证据,暂不好答复。
  • 大车主要责任不合理,是否按城市户口看山东是否有相关规定。
  • 要求赔偿标准过高,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复核
  •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事故发生的原因不能听你的单方陈述,还要结合其他的证据综合认定。如现场勘查笔录等。如果最终交警部门认定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的话,你肯定要负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了。提醒你注意不要超过了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的期间。
  • 责任认定不服,三日内复核。你要让保险公司参与,对方显然索赔太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协助,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也可以找律师介入调解。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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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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