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要好朋友的遇见的很悲催的事情,希望有法律界的朋友伸出援手,给予指导!谢谢善良的人们!
事情经过(第一人称描述):我父母在我初中的时候离异,离异后我跟随父亲生活,母亲至我成年未出任何抚养费,且再婚一年后又离异,无其他子女。近两年母亲和我偶尔联系,吃个饭之类。父亲也没有再婚。
10年10月,母亲在下班的路上骑电瓶车被一辆帕萨特撞出数十米,右腿膝盖下截肢。现转入普通病房一周,因为神智尚未完全清醒,故未作口供,事故鉴定报告也未出来(但据说肇事方非醉酒、也未超速)。
我21岁,刚入社会不久,月薪1000多,妈妈出事至今我一直抽时间或者不间断的请假在照顾,现在用了一个看护在照顾,所有的费用都是先欠账的。(肇事方认识院长,所以可以超过金额欠费)妈妈所在单位也在进行工伤认定,但是说要等事故鉴定出来,我妈妈伤残鉴定完,才进行工伤认定。
在重症加护病房的时候,妈妈的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妹还来轮流陪护,转入普通病房后就没有出现了。但是听说我想让妈妈出院后去奶奶家住(妈妈的户口在妈妈的母亲家,奶奶现在80高龄),舅舅就电话来说,奶奶的房子说好是给他的(不确定是否已经过户给舅舅),妈妈出院后要跟着我住,我要照顾她到老死,奶奶因为害怕舅舅不给她送终,也站在舅舅那边,不敢让妈妈回去住,但其实舅舅他们基本上没有照顾过奶奶。
我从来没有想过推脱照顾妈妈的责任,但是面对和肇事方的周旋、工伤认定、巨额医药费、妈妈的假肢费、还有以后妈妈的生活,突然间所有的事情都压在我身上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爸爸在这个期间也经常看望妈妈,但是爸爸也有他自己的生活和难处,且和妈妈肯定不可能复婚了。
求助问题:
1、我妈妈的伤势能够得到的补偿,是否足够支付医药费还有假肢还有其他以后的消费呢?(因为如果我妈妈在这起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那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费用?而且肇事方是这边的一个富二代。)
2、我对妈妈的赡养义务有没有什么底线?
3、妈妈的兄弟姐妹是否对妈妈有扶养义务,奶奶是否对妈妈有抚养义务?
4、是否未经户籍内的所有的人的同意就能够转掉房子呢?
再次代我朋友谢谢所有热心好心的人们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