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人~于2009年11月24日与女友在网上认识,当时她在广东~ 我在江西工作~ 认识后2个月左右她来我工作地方同居~ 同年春节后~也就是今年的3月左右因她怀孕我随她来重庆~ 当时据她所说她以与她前男友分手~后我从她无意中聊天得知她并没跟她前男友分手~ 她与她前男友曾生过一小孩~ 但是知道已迟了~ 当时她已经怀孕几个月~ 我不想逃避男人应负有的责任~ 她性格比较极端~ 因为她经常性的无理取闹~动不动提分手~每次一说分手就开口要多少多少钱~ 要分我家家产~每次吵架就摔东西提包就走人` 一走就把钱都带走~ 今天也是如此~ 我比较顾家~ 发了工资自己身上从不带钱~ 今天又没钱吃饭~ 这种日子我无法过下去~ 所以想请教您没有结婚~ 但是生育一孩子~ 我需要按照法律每月支付她多少孩子的抚养费~ 小孩我想带走~ 要如何走程序~ 她不愿意让我带小孩走~ 她想靠小孩拖住我~ 所以请您帮助我~ 告诉我该如何解决~ 需要给她多少钱才能让我走~ 万分感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