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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公外婆是近七十岁的老人,他们的邻居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在南昌铁路局上饶电务段上班,因为与外公家相邻的矮墙上放了很多竖钉,矮墙很矮,外婆怕家里的两个小孩被误伤,故要求其不要再墙上放钉子(因为墙那么矮,放钉子一点用都没有),但是其不同意,并且还冲到外公家院子,一拳把外婆打倒在地,造成肋骨轻微伤,外公上前去阻拦,也被他打倒,并抄起外公家院子里的一把斧头,将外公的手砍伤,鲜血淋漓,经司法部门鉴定为轻伤乙级,后来派出所出面协调,他们家找了很多关系,想推脱责任,后来调解结果是他赔偿两万元给外公外婆(包括一万元医药费在内),但是他一直拖着不给,要怎么能强制拿到赔偿款,要去法院打官司吗?向其铁路局领导反映情况可以吗?要是打官司胜诉的几率是多大,能要求最高赔偿是多少?可以对其判刑吗?这应该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吧?我们应该怎么做才最合理,最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得到律师您的帮助,谢谢!

民事相关
2010-12-14 10:08: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