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下。
09年的5月份我借了两万元给一个人,现在联系不上,我手上只有一张过期的暂住证和一张借条。请问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找到借款人。有几个问题:第一、去报警,公安会受理吗? 属于民事诉讼?第二、我直接按暂住证上的地址找到他老家去有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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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群众报警公安都需要进行记录,开出报案回执,至于是否立案则是公安根据各种证据需要开展的工作了。是属于民事诉讼。如果能够找到人并且对方肯还款,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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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公安一般不会受理,会直接告诉你去起诉!能找到他老家当然可以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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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其暂住证所在地或者到其户籍所在地诉讼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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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在此期间主张权利 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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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民事纠纷,公安不会受理。
2、如果你是在广州借钱给对方的,可以直接在广州起诉对方,不必去他老家。
3、诉讼时效是两年,你的借条还没过诉讼时效。
详情可免费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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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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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初步分析答复如下:
1、“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你们约定的还款日期起算或者从你要求其归还的日期起算;
2、可以在广州起诉,但是法院不会帮你找债务人及其财产,起诉的好处是不会过诉讼时效并且判决之后会有罚息。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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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自主张之日起计算,实现财产最重要是发现对方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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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