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先生是2007年结婚的,我先生是再婚有两个女儿当是大女儿是20岁,小女儿15岁,小女儿是判结前妻的,大女儿也没在上学了,我和我先生在认识还没结婚时就共同出资买了房子如果离婚的话财产会怎么分配?还是就是藏有别的女人内裤和拖鞋这能算是出轨证句吗?
-
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你还需要有更直接充分的证据才对你更有利。
-
婚前共同购买的房屋按照出资比例认定各自份额;婚后购得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按共同共有平分;
你说的那些不能证明有外遇
-
你好,共同出资的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应当平均分配。藏有女人内裤和鞋子很难作为有第三者的证据,只能证明其右不良癖好。
-
房子登记了谁的名字??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建议你的情况,具体面谈为宜。
-
1、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
2、这些证明恐怕尚不足够。
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