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波的,因故意伤害罪在07年判三缓四,我想了解我能在杭州上大专吗,已经考上了,判刑后我就到杭州,学习,今年刚考上!!我能否呆在杭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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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是不允许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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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最好跟原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协商.经过相应部门批准才能到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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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考察部门批准后并随时向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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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随时报告。建议询问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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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