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伍一年了,现在要离婚,退伍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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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退伍费是10万元,你20岁入伍,你们共同生活了5年,那么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为100000/(70-20)*5=10000元,即属于您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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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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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退伍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用有一部分还是属于共同财产的,一般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年数乘以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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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是,但也有些不属于比如医疗补助金等,具体情况建议面询律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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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