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现在和男方已经离婚。而且签订协议确认孩子由我抚养。现在我们的孩子还不到一周岁。我想既然已经离婚,那我就带着孩子回我老家。(我是江西人,嫁到黑龙江来的)。但男方现在卡住我的户口不让,而且要求孩子跟着他。因为孩子的关系,我现在只能在这边住着。我只身一人在这边,经常受到家庭暴力,反抗也无济于事,曾经向警察申请保护也因为他的关系而告以失败。我现在就想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请您给予帮助。
问题一:我该如何把自己的户口迁回老家?是否需要采取诉讼法庭的方式,还是只要拿着户口本去民政局就可以了?
问题二:孩子还小,我觉得他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抚养不好孩子。假如我要孩子,是否能判给我?判给我后,他有没有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抚养费怎么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