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去年,我去深圳工作,男友在湖南,每个月他都会过来看我,我们的感情一直不错。但是他总对我不放心,一个电话接不通就说我和别的男性约会去了。那天,他又来深圳了,一大早他醒来,非常气愤,说梦到我和别人约会了,说我肯定出问题了。然后我们吵架,他去宾馆前台要来了笔和纸,逼我写借条。内容大概是:我今借。。五万元整,现在我们是情侣关系,除非我主动提出分手,否则此借条无效。我署了名,写了时间。我没有拿过他一分钱。他说他的目的不是钱,是为了约束我。我信了他,我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只是想让他放心,我并不想与他分手的。但是此后他对我越来越不好,常常打我,但是坚决不肯和我分手。我离开了他,现在他常常拿这个欠条威胁我,家里帮我买了一套房子,我很怕他来家里闹,这种情况我真的要给他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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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一个借条,不能说明他曾经交付给你金钱这一事实,证据不足,法院应该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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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真实借贷关系,无效。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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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要做的就是为自己准备证据,准备这个条是在受他胁迫的情形下写的,并不是真的债权债务凭证,这样即使将来他起诉,法院也不能保护他的请求,你可以试着把你们关于这张欠条来源的方式让他陈述一下,你录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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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收集被胁迫并未找对方借钱的人证,物证等证据,可以此对抗对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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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给他钱,但你需出具此借条是在威逼利诱下写的,此借条无效,不用偿还,如果他去你家里吵闹,建议及早向派出所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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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