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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远处工作,有第三者,而且还已怀孕快生了,这些情况是他自己通过电话告诉我的,想我和他离婚,我已做了电话录音,这些可以做为证据告他重婚吗?

婚姻家庭
2010-12-13 14:45: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当然可以,作为直接证据
  • 重婚属于刑事案件,对于刑事案件单纯的靠你丈夫的电话录音是不够的,因为电话录音从证据的形式上只能算是被告人的陈述,重婚必须是双方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如果两个人虽然长期共同生活,并且已经达到要生小孩的程度了,但只要对我不是以夫妻自居还是不能定为重婚的,如果他和第三者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周边的人都不知道他已经结婚,都认为现在这个第三者就是他妻子,他对外也宣称这人就是他妻子,那么有这方面的证据,加上电话录音还可以。如果单纯的离婚诉讼,电话录音的效力属于当事人的陈述,属于自认,效力就高一些,
  • 这些能做证据,是否重婚,尚不能确定。
  • 你好!
    重婚 罪的特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根据你说的录音的情况只能证明他有婚外情,不能说明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个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但是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有其他问题请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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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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