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10月18号进的厂,现在合同快到期了,公司会提前几天告诉我,我是否会被裁员,假如公司要裁员,我能拿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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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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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肯与你续约的,公司应支付2008年1月1日起至合同到期之日你为单位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每为单位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因此你可以拿到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工资高于上海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水平的,以三倍水平封顶计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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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