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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宅基地东边是个水塘,紧贴宅基地坑边种了十二棵树,08年,我村支书在我外出打工期间强行砍树填坑建房用于出租。是紧贴我家宅基地东50公分处建的房,只从建房后每到夏天雨季。院子里积水有一尺多深,严重影响我的日常生活。我想咨询下宅基地的使用权都有哪些?村支书砍树填坑建房用于出租合法吗?我该怎样去维权?

其它综合
2010-12-12 02: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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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撇开他砍树这些行为,他现在影响了你的日常生活,他已经侵犯了你的相邻权。你可以根据《物权法》第七章、《民法通则》第83条进行维权。关于村支书的行为,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一户一宅”,如果你房隔壁的水塘是村支书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的宅基地,那就合法。否则,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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