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名下有套房屋,一直独居。母亲于10年前去世。我将母亲接接到我家住。我有一哥已结婚,但残疾并住院10年,住院的所有费用是我支付。嫂子离家长期在外住,不愿离婚不管老人和病人。为此,我妈将其名下房屋转我名下,我也承若会一直负担我哥的费用。
请问:1、我妈这样做合理吗?
2、我还需要办那些手续以防官司?
3、居委会发放”残疾证“我是监护人,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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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可以处分她个人的财产。嫂子长期在外,你可以作为你哥哥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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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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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你是房产证所有权人无需办理其他手续。监护人的确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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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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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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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你哥放弃继承的声明。残疾证不是由居民会发放的。残疾证是显示你是监护人,不代表你有监护权,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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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