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先因为单位没有给我签合同上保险,申请了劳动仲裁,计算了一下赔偿,没有超过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金额总数。 因为好多公司败诉后恶意上诉拖欠,
请问我的情况属于一裁终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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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仲裁裁决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就需要经过两审。
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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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起诉的金额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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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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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应当属于,不过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有进一步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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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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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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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