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几天晚上开电瓶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一位行走的老人,车把手碰到老人腰部,不过老人没有摔倒,去医院检查出来没事,腰部肌肉扭伤而已(有没有住院的必要?),病人家属与医生认识,胡乱开证明,要求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还进行了很多不必要的检查,验血等等,还治疗胃痛等病症,家属要求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老人六十几岁,是在其儿子公司临时帮忙,有误工费吗?轻度扭伤有算伤残吗?如果不是针对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而进行治疗的,需要支付其医疗费吗?医生为了关系利益滥用职权,把病人伤势严重化,怎么办?....想咨询下各位懂法律的大神,谢谢...拜谢啦O(∩_∩)O

交通事故
2010-12-10 11:23: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