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有十人合伙,总投资300万,合伙之前没签协议,不是没有协议,有协议因为不合理大家都没签,投资钱财务给开一个简单的收据,大领导63%的股份,其它有10%,5%的,3%的,1%的,现在股东有不想干的,因为大领导控制一切,股份不给退,说留压一年股份,或留压部分资金,这样做合法吗?我现在有便利条件能把我的股份偷偷的抽出来,只拿我当初投资的钱,不多拿一分,这样做违法吗。说明一下今年是盈利的,大盖100多万的样子,主要是不给退钱,我干的又及不开心,比如我是采购的,车间丢东西,领导怀疑给送货的人偷去了,说我采购的不是,早应该换家,还说不三不四的话,车间有车间主任,还有库管,我也没反驳,愈加之罪。请律师指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