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01年3月和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但单位没有和我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五险,2008年8月和其他单位合并为我现在的单位,并于2008年8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止签订了劳动合同书,2010年8月1日至今用人单位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2010年12月6日该单位无正当理由以口头形式将我开除,并让我写下辞职书,我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吗?单位开除我时没有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如果现在他给我开具的话,我应不应该签字呢?

其它综合
2010-12-10 20:32: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