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已经分居两年,感情也早没了,两年来,对一直居住在娘家的孩子和我不闻不问。我提出离婚,但对方不同意。请问提起诉讼的话,怎样能尽快离婚?
-
你们分居满两年,到法院起诉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就准予离婚。
-
尽快起诉,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话,实践中,一次不判离,经过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你所说属实,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法院会判离婚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