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别人骂我被我打掉了一个门牙,他赖在医院花了4000左右,但是没有安牙!现在又到法院起诉我,要求我赔偿1万8千元各种费用,他还有3个证人说我先动手,真郁闷啊!
另外,我们两个鉴定都是轻微伤,他就是掉门牙了,派出所说要拘留俺那。。请问如果打官司的话,最坏的结果我得赔偿他多少钱啊?各位律师大人能否帮忙分析分析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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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也是证据的一种,看法院如何你们之间的责任了,对方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由你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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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入代理诉讼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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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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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就是民事赔偿的问题。
法律规定的合理的赔偿都应该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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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