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近日因生意需要至一商场签订租赁合约,但上面全是商场保护条款,不签又租不到,签了是否代表放弃所有自身权益?有何方法可以要求商场应站在公平公正的方式下签约?? 问题补充:以下合約明險失公平嗎(乙方是承租方)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该第三方作为该房屋的新所有人应根据中国法律继续履行本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将全部转让给新所有人。此外,乙方在此无条件地同意:租赁期内甲方有权自主地出售、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房屋,并有权自主地与抵押权人协议以折价或变卖或其他方式处分该房屋,为此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或事先征询乙方的意见。乙方在此明确确认:乙方放弃其就甲方按照前述规定出售、抵押和以其他方式处分该房屋而获得任何通知的权利以及任何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