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独资台商耒深圳投资设厂己二十多年了,有关土地一事明细如下:厂房都是自建的,後来村委要收回土地,我司同意但要有所赔偿,但对方不同意於是告我司,後耒历史遗留申报普查我司请现任村书记盖章他告知此地不是他村的也从未收过我司的租金,才知此地不是此村委的而是各人的这二十多年来,此村委从未收取过我司的租金,租金全入私人口袋,他只同前书记一起利用村的杈力用村的名义与我司签合同,事後完全明白请问村委可以告我司?此合同有效吗?现任书记也有开一证明土地不是他们的给我司,请问这私人用村名义告司可以吗?麻烦律师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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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上他们的当!你可以依法维护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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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告你公司,是他们内部的事,合同有效.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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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带上具体合同,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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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租金未入村的帐,那是属于其内部管理的问题,不应由你们承担责任.建议你带上具体的合同,与律师详谈,以便更好的为你谋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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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村委有权利告您公司;
私人不能用村名义告您公司;
此事建议聘请律师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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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土地,村委有权告你,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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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