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买单位的二手五菱荣光,车过户了但是保险未来及过户,倒车时撞了中国银行柱子,维修柱子花费了5700余元,去保险公司报,保险公司说车险未过户,不给报,只能给报交强险2000元,我说新保险法不是可以吗?他说我是单位的车转到私人户下了,风险增大了,说性质变了。
但是,车性质都是非营运啊
咨询一下律师,我这保险公司应该赔吗?
-
保险合同条款中却有类似规定,车辆过户未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你所说风险并未增加也有道理。建议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直接起诉保险公司。
-
建议来电咨询。
-
根据《保险法》49条2款之规定,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就你的案件而言,就看你们之间的转让是否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如果根本没有增加危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