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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是2008年6月入职的,签订的是计时员工合同。当年有3天年假。后又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从2009年2月开始。我们公司规定工作年限满三年的有15天年假。HR说必须按2009年2月开始算。如果从2009年2月算的话,我2008年6月到2009年2月的工作算什么呢?我不知道这样合法吗?谢谢!
知识产权
2010-12-09 21:18: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不合法。
不合法。只要工作满一年即可享受年假。
是不合法的。
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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