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摩托车与电瓶车相撞,交警认定双方同责,医疗费花了4000元,误工费交警说是75元每天,交警也没有让对方出示公司证明和税单什么的,误工费赔费共18天,赔了1350元。总共花了6000元都是我出的,现在已经结掉了这次事故。我现在有3个疑问:1 既然认定是双方同责,对方不用支付医疗费吗?2 交警说的75元每天的误工费有什么法律依据吗?保险能报销吗?3 事故已经处理好,但如果前面2个问题处理的有欠公平,我还可以起诉吗? 谢谢!非常感谢您的回复简答!
-
你可委托律师应诉。
-
你事故处理协议签好了不能再起诉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