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了我半年的工资。一共是1W多。 因工厂搬迁本省另外一个市,厂房搬迁后原来的厂要进行相关的注销,老板要求我在原来工厂所在地给他上班,他讲的是工资与原来的一样不变,但事实就不一样,在11月份他发信息告诉我从8月开始我的工资要从原来的工资变为1000/月,因为诸多原因,我已在11朋初询已向老板发出辞职信(邮件),而他却没给任何回复,因工作需要原因原来厂的所有文件(执照类)都在我这,我崔了好多次他就是不发,有时打电话不接、发信息、邮件无不回,我想如果他不工资的话,我可以拿着这些文件等他发了工资之后还给他,这样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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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建议你直接起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你扣留这些文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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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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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提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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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这文件不给他违法,可以好好协商,协商不了工资这一块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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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