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于先生的车子与一辆奥迪轿车发生小小碰撞,他车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派人到现场勘查。
根据奥迪车主的要求,车子开到奥迪4S店维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核定了600元理赔款,于先生先向奥迪车主付了这笔赔款。后来,奥迪车主因有急事就把车子开到其它修理厂进行维修。
事后,于先生拿着发票到该保险公司报销,被告知必须要原先约定的4S店维修发票,否则只能报销70%,理由是非4S店的修理费不需要600元。于先生认为不合理,他觉得保险公司并没有规定车辆一定要在4S店维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